录取规则和办法
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,学校招生工作实行“学校负责,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严格执行招生工作“六公开、六不准”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
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
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
第十八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过1:1.2;省内首轮投档比例一般为1:1。具体按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: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。
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优先顺序,执行以下规定:
专业投档规则: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在专业录取过程中,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,按照各省(市、区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。
浙江省录取方式: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,根据考生高考总分,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,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(类)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我校各专业(类)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。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,以考生位次和志愿顺序投档录取。考生位次按所有考生总分排定。考生总分相同时,按文化总分、语文数学总分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,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。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政审、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
外省录取方式:外省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提档,对进档考生,按照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原则,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,以此类推。学校允许专业调剂,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未满专业中,直到录取满额为止;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原则上作退档处理。
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(市、自治区)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。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。
第六章 其 他
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。具体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。
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新生,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,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,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(含两周);超过两周者,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。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,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情形的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社会资助、困难结对、困难基金以及“绿色通道”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,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:
1.学校网址:http://www.jxnyc.net
2.学校招生咨询热线:0573-82302189,82301914;传真:0573-82300617
3.学校地址:浙江省秀洲区嘉兴市大德路999号
邮政编码:314031
4.E-mail地址:jxnyczsb@163.com
5.招生网:http://zsw.jxnyc.net
6.2018年新生咨询群:707172604
7.新浪微博:嘉兴南洋学院-招生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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